食品安全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科学阐述了食品安全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地位,规定了新时代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行动步骤、组织方式等。《意见》郑重宣示科学治理食品安全风险的决心和信心,响亮发出科学攻坚食品安全风险治理进程中“卡脖子”问题的动员令,准确阐明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现实路径与科学方法,是指导新时代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提供治理食品安全风险的最根本遵循。“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爱其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食品安全风险治理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作出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治理食品安全风险新的伟大实践,推进了我国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时代有效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食品安全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奠定了最为关键的治理基础。这是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原因。
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食品安全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环。《意见》提出了2020年的近期目标和2035年的中长期目标。近期目标比较具体,即“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相适应”,并对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抽检合格率等指标提出了量化性的具体要求。在实现近期目标的基础上,基于食品安全工作重在治本的内在要求,《意见》明确了中长期目标的重点是“推进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走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中国道路。中国的食品安全风险既具有全球性特征,又具有中国自身的特殊性。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历史经验一再证实,照搬西方的理论难以有效解决中国现实与未来食品安全风险治理这个重大的公共社会问题。总结新中国食品安全工作由食品数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向食品质量安全深刻转变的内在逻辑,食品安全监管由具体行业监管、综合监管向食品安全风险全程治理重大变革的历史轨迹,中国已向世界表明,食品安全已逐步走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治理道路。